amon @ 2007-05-04 03:15

对死者说话,这种人间的习俗是多么可悲啊。
  我不禁想到:人在奔赴冥界之前,必须以阳世好人的姿态生活下去,这种人间的习俗更可悲。
  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植物的命运和人的命运相似,这是一切抒情诗的永恒主题。
  ……连这位哲学家的名字我都忘了,在这段话之后,他还说了些什么,我不知道。我只记得这句话。所谓植物,是不是仅指花开叶落,还是有更深的内涵,我也不知道。此时此刻,我感到佛教的各种经文是无与伦比的可贵的抒情诗。这样,即使我想对已故的你说话,而你已属于那个世界,尽管你的形象依然和在阳世时一样。我不如面对眼前壁龛里的你早开的红梅——我假设已转世为红梅——诉说衷情,这不知该叫人多高兴啊。哪怕不是眼前的名花那又何妨呢。我想象你转世成未曾见过的花,这些花生长在像法国那样遥远的国度一座不知名的山上。就是面对这样的花说话也是一样。可见我依然爱你,并且爱得如此深沉。
  这么说来,我突然觉得真的在眺望那遥远的国度了。然而,我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嗅到这房子的芳香。
  这芳香已经死亡了呀!
  我喃喃自语,笑出声来。
  我是一个从未施过香水的姑娘。
  还记得吗?早在四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在澡堂里冷不防地遭到一股浓香的侵袭。我不知道这香水的名称,但赤着身子嗅到这种馥郁的香味,感到非常羞愧。唤着嗅着,我一阵目眩神迷。这时辰,正好是你抛弃我,瞒着我去结婚的时刻;这时辰,你正在新婚旅行的途中,第一个晚上在旅馆里洁白的床上,洒上了新娘子的香水。我不知道你结婚。我是在后来联想起来的。这两件事简直是同一时辰发生的。
  你会不会一边往新床上洒香水,一边突然向我赔礼道歉呢?
  你会不会突然想到,如果这位新娘子正是我……
  西方的香水飘溢出当代世界的异香。
  今天晚上,五六位老友到我家里来玩纸牌。虽是正月,却已过了年,玩纸牌也许不合时宜了。我们这把年纪,一个个都有丈夫、孩子了,玩纸牌有点不合适了吧。我们都知道,彼此的呼吸会使房间变得阴沉郁闷。这时候,父亲给我们点燃了一支中国香。这香气使房间变得清爽凉快了。但是,大家还是沉醉在各自的遐思之中。座间热闹不起来。
  我相信,回忆是美好的东西。
  然而在一个有屋顶温室的房间里,聚集了四五十个妇女,如果她们同时回忆起房间里散发出的强烈的恶臭,必然会使温室里的花朵全部凋谢。不是说这些妇女的行为丑恶,而是说过去的东西远比未来的东西更逼真,就像动物一样。
  我一边想着这些莫名其妙的事,一边回忆母亲的往事。
  我被称为神童,最早是在一次纸牌会上。
  那时我四五岁,连一个片假名、平假名都不认识。不知母亲是怎么想的,双方酣战的时候,她冷不防地凝视着我的脸问道:“懂吗?小龙枝。你总是那样老实地望着我。”然后一边爱抚我的头,一边说:“你也来玩吧。小龙校也能拿一张嘛。”我这个对手是个无知的幼儿。大家把刚伸出的手又缩了回去,直勾勾地盯着我一个人。
  “妈妈,这个?”我漫不经心地,当真漫不经心地拿了母亲膝前的一张纸牌,用比纸牌还小的手按了按它,抬起脸仰望着母亲。
  “啊!”先是母亲大吃一惊,接着大家异口同声地赞不绝口。于是,母亲说:这孩子连假名都没学过,侥幸赢了。大家是到我家里来做客的,不免照顾体面,说上几句好话,对胜负早已置之不顾。连唱牌的人也问道:“姑娘,准备好了吗?”为了我一人,她们三番五次地慢慢地唱牌。我又拿起一张牌。这张牌也拿中了。后来一连拿了好几张,也全都拿中了。可是,即使听了吟诗,它的意思我一点也不明白。连一首诗我也背不出,一个字也读不下来。然而,的确是拿中了。我只是漫不经心地动了动手。从母亲抚摸我脑袋那只手的手心上,我感受到母亲的无限喜悦。
  很快地,这件事博得了人们的好评。幼年时代,我在应邀前来我家的客人面前,或是到母亲应邀前往的各人的家里去时,不知玩了多少次这种象征母爱的游戏。我不仅玩纸牌,还渐渐地表现出惊人的神童般的天才。
  今天晚上我还背下和歌百首集里的诗歌,能把纸牌的假名读下来了。然而,玩起纸牌来,我仿佛还不如原先那个漫不经心地动动手的神童,反而觉得困难、变得笨拙了。
  妈妈!可是如今我对母亲那种执着的纯洁的爱,反而像对西方的香水一样,觉得有点厌烦了。
  我的情人——你抛弃了我,也许是因为你我之间充满了过分纯洁的爱吧。
  在一个远离你俩下榻的旅馆的洗澡间里,我嗅到了你和新娘子的新床上的香水气味,我的灵魂的一扇门扉完全关闭了。
  自从你去世之后,我一次也没见过你的身影。一次也没听过你的声音。
  我的天使的翅膀折断了。
  为什么呢?因为我不想飞往你所在的死亡的世界。
  这不是珍惜为你抛弃的生命。要是我死后能转世成一枝野菊,我明天就会追随在你的身后。
  这股香气消失了啊!我喃喃自语,发出了笑声。因为我除了葬仪和法事之外,很少嗅到中国式的芳香。我笑自己这种习气。我终于想起了我先前手头的两本飘溢着香气的童话故事。
  其中一本是《维摩经》的《众香之国》,描写圣者们坐在吐放着各式芳香的花丛中,各自嗅着不同的芬芳,悟出了真理——从一种香气认识一个真理,然后从另一种芳香又认识另一个真理。
  一般人认为,外行人读物理学感觉到香、音、色,这只是他们的感觉器官不同,实际上人的本性是一样的。据说,科学家们也把灵魂的力量当做与电或磁力相同的东西,编出活灵活现的童话故事来。
  有的情人,利用信鸽充当他们爱的使者。男方外出旅行,怎么能够让鸽子从他到达的遥远的地方飞回女方的住所呢?这是由于情人相信系在鸽子腿上的情书有一种爱的力量吧。有的猫见过幽灵。许多时候,各种动物要比人更敏锐地预知人的命运。记得我曾告诉过你,我孩提时,父亲在伊豆的山中打猎,丢了一只大猎犬。这只猎犬第八天才拖着瘦弱的身躯,摇摇摆摆地回到我们的家里。这只猎犬,除了主人以外,什么人给东西它都不吃。它凭借什么力量从伊豆走回东京来的呢?
  人,能从各式芳香中悟出种种真理,我不认为这仅仅是美好的象征之歌。犹如众香之国的圣者把香当做食粮一样,莱蒙特所说的灵魂之国的人,则把色当做心灵的食粮。
  陆军少尉莱蒙特·洛茨,是萨·阿里巴·洛茨的小儿子。他于1914年作为志愿兵入伍,随蓝卡沙第二兵团出征,1915914日进攻福乌茨高地时战死了。不久,他通过女巫师莱纳德夫人和艾·维·匹伊塔阿茨,将天国的情况写了一篇详细的通讯。他的父亲洛茨博士将天国的消息编纂成一本大部头的书。
  莱纳德夫人的管理人是个印度少女,名叫富伊依达,匹伊塔阿茨的管理人是个意大利的老隐士,名叫穆温斯特恩。所以女巫师是用蹩脚的英语说的。
  莱蒙特居住在天国的第三界。一天,他来到第五界,看见一个可能是用雪花石膏建造的大殿堂。
  这座殿堂颜色雪白,点着五光十色的灯火。有的地方一片红光,还有……蓝光,正中像是橙色的光。这些颜色不是我刚才谈话中所思慕的那种鲜艳的颜色,而是真正柔和的色调。于是那个人(富伊依达把莱蒙特称作那个人)便注意观察这些色光是从哪儿投来的。接着她看到许多大窗户,窗上镶有这些颜色的玻璃。殿堂里的人正向透过红色玻璃幻化成粉红色的地方走去,要么站在那里,要么站在蓝光之中。也有的人沐浴着橙色的或黄色的光。那个人心想;为什么大家要这样做呢?于是有人告诉他:粉红色是爱的光、蓝色是真正医治心灵的光,而橙色则是智慧的光。他们向各自企求的光走去,并站在那里。据向导说:这比世人所知道的要可贵得多。就是在现今的世上,有朝一日也会有人进一步研究各种光的效果的。
  你可能会取笑我们吧。我们用这种光的颜色效果装饰了家中,他叹息精灵们的寂寞,因为他们的遗属认为:人一旦作古,灵魂也会跟着毁灭。从你去世之后,如同在盂兰盆会上祭把你的精灵时一样,我一次也不曾迎接过你的精灵归来。你也会因此而感到寂寞吗?
  我很喜欢佛典《盂兰盆经》里记载的日莲宗尊者的故事。《炎子经》里也有这样的故事,记述道还因为颂经的功德,他让他父亲的骷髅也跳起舞来了。我也很喜欢释迦牟尼世尊的前身——白象的故事。我觉得,精灵节从烧麻秆迎精灵开始到放河灯送鬼魂止,这种形式也是一种美好的过家家的游戏。日本人为了祭祀野鬼,不会忘记超度河里的亡魂,甚至还过忌针节呢。
  一休禅师在精灵节时唱道:“供上山城的瓜和茄,加茂川啊,长流悠悠。”我觉得他的心灵是无比美好的。
  这是多么盛大的精灵节啊。今年结的瓜是精灵,茄是精灵,加茂川的水也是精灵;桃、柿,一切果实都是精灵,死者是精灵,生者也是精灵。这些精灵都靠拢过来,一心相会,他们只觉得“呀,呀,太难得了”。不过,这只是整个精灵节,即所谓一心法界的说教。法界即一心,一心即法界,草木国土悉皆成佛也。
  松翁就是这样来理解一休之歌的精神的。
  《心地观经》里写道:一切众生轮转五道,经百千劫,多次轮回转世之中,可能在何处又互成父母,人世间的男子皆慈父,人世间的女子均悲母也。
  经书里使用了悲母这样的词。
  经书里还写道:父有慈恩,母有悲恩。
  把“悲”字仅仅理解为悲哀,未免太肤浅了吧。佛法认为母恩重于父恩。
  你恐怕还能清晰地记得我母亲去世时的情景吧。
  当时你冷不丁地问我:你在思念母亲吗?我听后,是多么震惊啊。
  初夏,天空一放晴,雨水就被什么东西吸干了似的。阳光明媚,人世间变得空荡而明亮了。窗下的草坪上飘浮着一缕缕清新的游丝,不知不觉间太阳已经西沉。我坐在你的膝上,眺望着西边的杂木林,仿佛刚刚划出了清晰的线条。草坪一端,忽地抹上了色彩,可能是夕阳映照在游丝上吧。母亲漫步其间。
  当时我没有征得父母同意就和你同居了。
  可是,我并不觉得羞愧。我以为是母亲来了,就站起身来。母亲仿佛要说些什么,用左手按住喉咙,倏忽又渺无踪影了。
  这时候,我就势将全身的重量落在你的膝上。你问我:你在思念母亲吗?
  “呀,你也看见了……”
  “看见什么?”
  “母亲刚才到这儿来了。”
  “到哪儿?”
  “到这儿了。”
  “没看见呀。母亲怎么样啦?”
  “哦,她死了。她是来女儿这里告诉女儿她死了的啊。”
  我立即回到父亲的家中。母亲的遗体还没从医院运回家里。我同家里不通音讯,对母亲患病我一无所知。母亲是因舌癌而死去的。她按住咽喉,就是让我看的吧。
  我看见母亲的幻影,同母亲断气正好是同一时刻。
  我从没想过要为这位慈母设置盂兰盆会的祭坛。我更没想过请女巫师降神,听母亲叙述那个世界的情形。我倒不如把杂木林中的一株小树当做母亲,同这株小树对话,这样可能会使我更满意呢。
  释迦对众生说:要解脱轮回转世的羁绊,得做涅盘铁心修行。灵魂必须来回转世,它可能是迷们而可怜的。但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轮回转世的教诲交织出的童话故事般的梦境更丰富多彩的了。这是人类创造的最美的爱的抒情诗。在印度,自《吠陀经》以来就存在这个信仰,这可能本来就是东方的精神。不过,在希腊的神话中,也有明丽的花的故事,包括《浮士德》的格蕾辛的牢狱之歌在内,西方有关向动植物转世的传说,真是多如星辰。
  以古代的圣者,或近年的心灵学者来说,考虑人类灵魂的人,一般都是尊重人的灵魂,轻视其它动植物的。人类经历数千年,企图从种种意义上将人类与自然界万物加以区别,并且一味盲目地向这个方向走去。
  这种自我陶醉的空虚的步伐,不是至今还使人类的灵魂如此落寞访惶吗?
  也许人类有朝一日会从来路回归的吧。
  你也许会取笑这是太古时代老百姓或未开化民族的泛神论。不过,你若深入探索,应该说这是科学家进行创造的物质的根源。那么,越探索不是越能了解这种东西是流转在万物之间了吗。据说,在这个世界上失去形态的东西的香气,形成另一个世界的物质。这种说法,只不过是科学思想的象征之歌罢了。连我这个才疏学浅的年轻女子,也都领悟到物质的根本或力量是不灭的。为什么必须考虑只有灵魂的力量会熄灭呢?灵魂这个词,难道不是天地万物流动力量的形容词吗?
  灵魂不灭这种想法,可能是对生者的生命的执着,和对死者的爱的依恋,因此相信那个世界的灵魂也具有这个世界的那个人的人格,恐怕这是人情的一种悲伤的虚幻吧。但是,人不仅将自己生前的姿态,甚至将这个世界的爱与憎都带到那个世界去。就是生死相隔,父子还是父子,兄弟还是兄弟。听说西方的死灵魂说阴间基本上也像人世的社会,这种只尊重人对生的执着,反而使我觉得孤寂了。
  与其成为白色幽灵世界的居民,不如死后变成一只白鸽,或一株白莲花。抱着这种想法活着,心中的爱是多么博大和坦荡呀。
  古代毕达哥拉斯一派也认为,恶人的灵魂来世也会被禁锢在野兽和鸟类的肉体之内,备受苦难。
  十字架的血迹未干,第三天耶稣基督升天了。主的遗体不见了。忽然有两个人穿着耀眼的衣服站在妇女们的身边。她们害怕,把脸伏在地上。那两个人对她们说:“为什么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这一里,已经复活了。你们应当记得他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说:‘人子必须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得活。’”她们便想起他的话来。
  莱蒙特在天上看见耶稣基督也是穿着类似那两个人穿的那种耀眼的衣服。不仅是基督,身在天国的人也都穿着用光交织成的衣裳。这些精灵把它当做是用自己的心灵织成的。也就是说,人世间的精神生活,变成死后的灵魂的衣裳。他们好像是这样认为的。这种灵魂衣服的故事,包含着这个世界的伦理教义。如同佛教的来世一样,在莱蒙特的天国里也有第七界,随着灵魂的修行,灵魂就逐渐高升。
  佛法的轮回转世一说,似乎也是这个世界的伦理的象征。它是这样告诉人们的:前生的鹰变成今生的人,或今世的人变成来世的蝴蝶,或变成佛,全都在于今世修行的因果报应。
  这是难得的抒情诗上的污点。
  古埃及格调高雅的抒情诗——为死者所写的转世歌是最纯朴的。希腊神话中的伊里斯用彩虹织成的衣服,是最明亮的光。白莲花的转世,是最亮丽的喜悦。
  希腊神话里有这样一段故事:无论月亮还是星星,甚至动物和植物,都被看做是神。这个所谓神的感情,有哭有笑,同人并无二致。这个神话就像赤着身子在晴天下的青草上舞蹈一样,是健康的。
  于是,神简直像玩捉迷藏似的,若无其事地变成了野花。森林中高尚的妖妇赫里迪斯,为了躲开不是她丈夫的年轻人充满爱情的目光,变成了马兰头。
  达福翁从荒淫的阿波罗那里逃出来,为了捍卫少女的纯洁,变成了月桂树。
  美貌少年阿多尼斯,为了安慰为自己的死而悲伤的恋人维纳斯,转世为侧金盏花。阿波罗悲叹美貌的年轻人希雅辛斯的死,把情人的倩影,变成了风信子。
  由此看来,我把壁龛里的红梅比做你,对着红梅说几句话不也可以吗?
  多么稀奇啊,火中生出莲花,爱欲中显露正党。
  被你抛弃的、理解白莲花心的我,是不是正像这句话那样呢?面对名叫白莲花的美丽的森林女神,风神不知不觉恋慕起她来了。不知怎的,这件事传进了风神的恋人花神的耳朵里,花神嫉妒之余,将一无所知的清白的白莲花从宫中驱赶出去,白莲花在野地里哭了好几夜,然后她忽然悟到:既然如此,索性变成花算了。只要这个世界存在,我就作为美丽的花活下去。以花那颗纯洁的心,去承受天地的恩赐。
  据说,她想到与其做可怜的女神,不如变成美丽的花,这该多么快活啊!这时女神的心情才慢慢舒畅起来。
  你抛弃我,我怨恨你;绫子夺走你,我忌妒绫子,这些事日日夜夜折磨着我。我不知考虑过多少次:与其做可怜的女人,不如干脆成为白莲花那样的花,这该多么幸福啊!
  人的眼泪太有意思了。
  既是有意思,今夜我同你说的,全太有意思了。仔细地想,我说的全是几千年来,几千万人乃至几亿人的梦幻与愿望。难道我这个女子偏偏是作为人的一滴眼泪,作为象征的抒情诗,而在这世上生下来的?
  有了你这样的恋人,晚上,在入眠之前,我的眼泪从脸颊上流淌下来。
  然而,眼前我失去了你这样一位恋人,早晨醒来,我发觉我的双颊已是泪痕斑斑。
  我躺在你身边的时候,不曾梦见过你。同你分手以后,反而几乎每晚都梦见被你拥抱。一睡着就哭了起来。这样,早晨醒来,不胜悲戚。这就是我晚上一入睡便眼泪汪汪的原因,同昔日高兴时的情形正好相反。
  在精灵的世界里,香与色不也都成了精神食粮了吗?何况恋人的爱呢?它成为女子心中的清泉,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昔日你还属于我的时候,我在百货公司买一条领带,或者在厨房持刀收拾一尾方头鱼,我都觉得自己不愧为一个幸福的女人,一股爱的暖流流遍了我的全身。
  自从失去你以后,我对花香鸟语索然乏味,对一切都感到落寞虚空。顿时天地万物和我的灵魂之间的通道完全被截断了。我悲伤失去了恋人,但我更悲伤失去了一颗爱情的心。
  我所读的是轮回转世的抒情诗。
  这首诗告诉我们:在禽兽草木之中,可以寻到你,寻到我,并且还可以渐渐地拾回我那颗宽宏大量的热爱天地万物的心。
  我领悟的抒情诗,难道是过分流落人的爱欲悲哀的极致吗?
  我是这样深切地爱着你。
  那时候,我刚遇见你,还没有向你明确地倾吐我的爱慕之情。按照当时的习惯,如今我全神凝视着含苞待放的红梅,一动也不动。我不知你在何方,可我的灵魂恍如肉眼看不见的波浪或者激流,奔向离开了尘世的你前去的地方。我依旧是那样深切地思念着你。
  我看见母亲的幻影,什么话也没讲,你就说:“你看见妈妈怎么啦?”就这样,我们两人融为一体了。我确信,任何力量也不能把我们分开。我也就安心地同你分手,去参加母亲的葬礼。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坐在留在父亲家里的那张三面镜梳妆台前,给你写了分别后的第一封信。
  父亲由于母亲的死,也不再坚持他的意见,同意我们结婚了。可能就是为了这个吧,他给我准备了一套黑色的丧服。现在,我打扮得悲悲切切的。我是和你同居以后第一次穿上礼服,脸虽有点憔悴,却实在很美。我多么想让你看见镜中的我啊。因此我抽空给你写信。黑色是很美的。但是,为了我们,我将要求穿着华丽的结婚礼服。我是很想早点回去的。可是我觉得过去那样从家里出走,现在该是向家人表示歉意的好机会,我就在这里坚持到母亲的五七。再说,绫子来了,你身边的事可以托付她来料理。弟弟向着我,他小小年纪,在亲戚面前总是袒护我,实在可爱。这张梳妆台,我也准备带回去。
  你的信,我是在第二天傍晚才收到的:

    你要守灵,又要办这办那,请多保重身体。现在绫子来了,她会给我照拂一切的。龙枝,你曾说过,这张梳妆台,是一位法国姑娘——教会学校时代的朋友,作为她回国的纪念礼物,赠送给你的。留在娘家的东西里面,这是你最珍惜的一件,恐怕那桌子抽屉里的白霜粉都发硬了。大概这些东西都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吧。远方的我,仿佛看到了映在镜中的你,你那身穿黑色礼服的倩影,实在美艳到了极点。我希望你早点穿上华丽的结婚礼服。在我这里缝制也可以,不过向父亲央求,他一定也会很高兴的。这虽然是利用对方悲痛的时机,可我估计父亲由于受到打击,是会同意我们结婚的。龙枝,你把弟弟看做救命恩人,弟弟近况怎么样啦?

  我的这封信,不是你那封信的复信。你的信,也不是我这封信的回信。
  这是我们双方在同一个时间,写了同一件事。这在我们来说,已经不只一次了。
  这也是我们的爱的证据之一。是我们两人没有同居以前的习惯。
  你常常说:和龙枝在一起的时候,不会遭到意外的灾难,因此就放心了。我曾向你说过,弟弟快要溺死时,你说过上面的话。
  夏天,在海边租赁了一间别墅,我在别墅井边洗一家人的游泳衣的时候,突然听见小弟弟的呼喊声,看到小弟弟在波涛之中扬起的一只手、船帆、骤雨和翻腾的浪涛。我不禁愕然,抬起了脸,只见是个大晴天。我还是急忙飞跑回家,告诉母亲说:弟弟可了不得啦!
  母亲变了脸色,她拉着我的手,往海边跑去。这是弟弟快要乘上游艇的时候。
  船上有我的朋友——两位女学生和我的快到8岁的弟弟。驾驶员是一名高中生。连三明治、白兰瓜和冰激凌都装上船了。他们打算一早扬帆,向距海岸有二里地的前方避暑地驶去。
  果然,这艘游艇返航时,在海面遇上了狂风暴雨,船帆一转向,游艇就翻没了。
  船上三人一起抓住倒下的桅杆,在汹涌的波涛中漂浮着。这时候,机动船前往援救去了。他们安然无恙,只喝了几口海水。我那年幼的弟弟,也混在其中,男的就是他一个人。女学生不怎么会游泳,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
  母亲之所以能立即赶来,是因为她相信我的灵魂可以预知未来。
  我抢纸牌受到大家赞扬的时候,小学校长说要见见这样一位神童,母亲便带着我到校长府上去拜访。那时候,我还上小学,数目也只勉强数到一百,又不认识阿拉伯数字,却能轻易地计算乘法和除法;对于鸡兔同笼的算题也能应对如流。在我来说,这是浅显易懂的。我没有列式,也没有运算,随随便便地就把算题给解答了。连简单的地理或历史问题,我也都能答出来。
  不过,母亲不在身旁,这种神童的才气是绝对表现不出来的。
  母亲对夸张地拍膝感叹的校长说;我们家里要是不见了什么东西,只要问问这孩子,她就能马上给找出来。
  是吗?校长说着便打开桌上的一本书让母亲看。这是第几页,这姑娘不见得知道吧?我又若无其事地把页码说出来了。这数字正好同页码吻合。校长又用手把书捂住,望着我问道:“那么这行字写的是什么呢?
  水晶的念珠、藤花。雪落在梅花上。美丽的婴儿在吃草莓。
  啊!简直是令人吃惊。是千里眼的神童。这是本什么书呢?
  我歪了歪脑袋,说道:是清少纳言的《枕草子》。
  我说的雪落在梅花上和美丽的婴儿在吃草莓,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雪降梅花上和漂亮乳儿吃草莓。可是,当时校长却十分惊讶,母亲也引以自豪,我至今记忆犹新。
  那时候,我除了会背诵乘法口诀之外,还能预言第二天的天气、家犬怀的胎儿的数目及其中的雌雄数目、当天的来客、父亲回家的时间,以及新来女佣的容貌,有时还可以估计别家病人的死期,如此这般,无所不包。预言成了我喜欢的习惯,而且我的预言往往全部成为现实。这样一来,周围的人把我捧上了天,我有点洋洋自得,渐渐地也喜欢当预言家了。我以孩子的天真烂漫迷上这些预言的游戏。
  随着我逐步成长,童年时代的天真无邪渐渐丧失,这种预知未来的力量,好像逐渐远离了我。莫非是寄居在孩子心灵中的天使把我遗弃了吗?
  我长大成为少女,天使只像变幻莫测的闪电,不时地来拜访我。
  我嗅到洒在你和绫子新床上的香水的时候,这位反复无常的天使的翅膀也就折断了。这是我方才已经谈过的。
  我还是个年轻的姑娘。在我前半年所写的信中,最不可思议的是雪天写的信。现在我再没有力量写第二次了,它将成为令人怀念的回忆。
  东京下大雪了吧。你家大门口那条具有五子风采的狼狗,拖着链条,冲着耙雪汉狺狺地狂吠,几乎要把绿色的狗窝拽倒。如果它也冲着我这样吠叫,我从远方来访时怎么也不能进门啊。可怜啊,终于把耙雪汉背上的婴儿弄哭了。你走出大门,和蔼可亲地哄了哄婴儿。这位老大爷衣衫褴褛,他的婴儿为什么竟是这样水灵灵的,这样可爱呢。老大爷并不那么老,只是由于饱经风霜,显得苍老罢了。女佣最先去耙雪。乞丐似的老大爷走了过来,点头哈腰地施了礼。他说:这样老朽,步履蹒跚,背上还背着一个婴儿,就是耙雪这活计,哪儿也不会让我干。打今早还没让孩子吃过奶,可怜可怜我,请行行好吧。女佣走进客厅,你正在开留声机欣赏肖邦的曲子。房间的墙壁是乳白色的,古贺春江的油画和广重的版画《木曾雪景》相对而挂。壁毯是印度丝帛的极乐鸟图。椅套是白色的,罩着绿色的皮革。煤气暖炉也是白色的,两头饰有袋鼠一类的装饰物。摊放在桌面上的照相册的一页,是邓肯表演古典希腊舞蹈的剧照。圣诞节的石竹花仍原封不动地放在犄角的百宝架上,一定是美人送来的礼物,过了新年还舍不得扔掉吧。窗帘是……哟,我浮想联翩,仿佛是看见了从未见过的你家的客厅……
  可是,读了第二天的报纸,我不禁一笑。星期天,东京非但没有下大雪,而且还是个风和日丽的大晴天呢。
  这封信所写的你家的情况,不是我幻觉中看到的。
  也不是梦里见到的。
  写信的时候,这些语言是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只不过把它们连接起来罢了。
  然而,我下决心要属于你,所以抛弃了家庭,乘上了火车,这时候东京确实下了大雪。
  踏入你的客厅之前,我早已把那封雪天的信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们甚至都不曾握过手,可我一看见你的房子,就猛然投到你的怀抱里。啊,原来你是这样地,这样地爱着我啊。
  是的,收到龙枝你的信,我当天就将小狗窝挪到后面去了。
  是的,你完全按照我信中所写的那样,将房间装饰起来了。
  你为什么发愣呢?房间一直就是这样的嘛。我连碰也没碰过呀。
  哟,是真的吗?事到如今,我才恍然大悟,扫视了一下房间的布局。
  龙枝,你觉得奇怪的事,其实并不奇怪。读了你的信,我是多么震惊啊。我不由地想:哦,原来她是如此深沉地爱着我。我相信,你的灵魂真的来到了我的身边,所以你才这样了解房间的情况。既然如此,我想:灵魂既然真的来了,哪能只有身子不来呢?我这才产生了自信和勇气写这封信给你,让你弃家到我这儿来。你还没见到我,就梦见了我。这不正说明我们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吗?
  你我是心心相印的啊!
  这也是我们相爱的证据之一。
  翌日清晨,还是如我信中所写的,那位老大爷耙雪来了。
  每天你从大学研究室回家,我都迎接你。从郊外停车场到你家有两条路:一条穿过热闹的商业区,一条经过寂静的杂木林。你回家的时候虽然并不固定,然而我们总是在半路上相遇。
  我们都不约而同地道出了始终如一的话。
  我无论在哪里,无论在干什么,只要你需要我,你就是不呼唤我,我也会来到你身边。
  常常是:你在学校里想吃到的晚餐食品,正好是我在家里烹饪的。
  我们相爱的证据可能太多了,以至不得不分离。
  有时我送绫子到大门口,忽然想说:不知怎的,现在让你回去,我总放心不下,你还是在我家呆一会儿吧。不到十五分钟,绫子淌出了许多鼻血。要是在半路上,一定很不好办吧。
  也许这就是我之所以知道你喜欢绫子的缘故。
  我们是这样地相爱,而且我预知两人的恋情,为什么我竟未能领悟你和绫子结婚,或者你已经死了呢?为什么你的灵魂不告诉我你的死讯呢?
  我做了这样一个梦:岸边有条小路,盛开着的夹竹桃将枝桠伸展到湛蓝的海面上,路上还立着一个白色的木制路标,透过树梢可以望见烟云。在这条小路上,我遇见了一位青年,他身穿飞行服似的服装,手戴皮手套,浓密的眉毛,笑时左唇微微上翘。我们走了一段路,我心中涌起了一股爱恋之情。梦破灭了。我苏醒过来,心想:是不是要同空军军官结婚呢?我对这个梦,久久不能忘怀。我还清楚地记得,靠岸行驶的轮船是“第五绿丸”。
  在做了这个梦的两年之后,叔叔果然带我到了温泉浴场。小路上的风景和梦中完全一样。我在小路上看见了你的温泉浴场。那天早晨到这种地方来,是我有生以来头一遭,以前见都没有见过呢。
  你一看见我,顿时松了口气。乍一相见你使我神魂颠倒了。你问我怎么才能走到镇上。
  我突然把飞起红潮的脸,向海面转过去。啊,一艘轮船正在海面上行驶着,船尾的“第五绿丸”几个字清晰可辨。
  我颤抖起来,默然地走着。你跟着我。你问我:是回到镇上去吗?能不能告诉我自行车铺或者汽车铺在哪儿呢?你还说:很冒昧,其实我是骑摩托车旅行的,遇上马车,马儿听见摩托车声受惊了,猛闯乱冲,我想闪开一条路,不料撞在岩石上,摩托车撞散了架。
  走不到二百米,我们已经谈得很投机了。
  我好像同你见过面!我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
  你说:我想为什么我没有更早见到你呢?就是说,我的想法与你所说的是一个意思。
  后来在温泉镇上,我每次见到你的背影,心里都呼唤着你。无论相距多远,你都马上回过头来。
  我和你一起去的地方,好像以前都曾去过似的。
  我和你一起做的事,好像以前都曾做过似的。
  尽管如此,联结我俩的心弦突然断了……这是真的,钢琴的B音却回响着小提琴的B音。音叉在共鸣。灵魂相通也是这般光景吧。你的死讯我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反正有一方灵魂里接收器发生了故障。
  或许,这是为了让你和新娘子能安乐地生活。我是因为害怕我自己那种能够超越时空发挥作用的灵魂的力量,才把灵魂的门扉关闭的。
  少女们虔诚包括阿茨西基的圣人弗朗西斯在内的十字架上的主基督,从她们的腋下,好像被枪扎中,淌出了许多鲜血。从一味诅咒到祈祷的人,无不听说过杀生灵、死灵的故事。我知道你的噩耗,不禁毛骨悚然,我更加想变成花了。
  心灵学者们说道:这个世界的灵魂同那个世界的灵魂——由热情的精灵组成的一团士兵,为了消除死亡能把人们隔开的传统观念,正在这两个世界之间架桥铺路,以便从这个世界上消灭死别的悲伤。
  现在,此时此刻,我听到你从天国表白的爱,我想:与其在阴府或来世成为你的恋人,不如你和我都变成红梅或夹竹桃,让运送花粉的蝴蝶为我们撮合会好得多。
  这样一来,也就没有必要去仿效人间悲哀的习俗,对死者这样诉说了。




 
amon @ 2007-04-21 00:28

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
      ——林徽因,摘自梁从诫(林徽因之子)《倏忽人间四月天
    
  迷恋一个人到如痴如醉时,男子会对女子说,你是女神,女子则会对男子说,你是主宰。
  假若你被迷恋,你是否愿做女神?抑或,你是否愿做主宰?
  或许,很多人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被迷恋并被奉为女神或主宰,满足了我们自恋的需要,容易让我们飘飘然。
  不过,真正有智慧的人,不愿意被奉为神。不管对方如何迷恋自己,如何将自己置于至高无上的位置,他仍然知道,自己只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有优点有缺点的具体的人。
  并且,这样的人还知道,迷恋者迷恋的不是真实的自己,而是迷恋者投到自己身上的一个幻象。
  没有人愿意做另一个人的幻象。只是,很多人不懂这一点,于是当发现自己被迷恋时而沾沾自喜,从而乐于被迷恋,甚至制造幻象,让对方迷恋。但是,懂得这一点的人,会拒绝做另一个人痴爱的幻象。
  这或许是传奇才女林徽因拒绝传奇诗人徐志摩痴爱的原因。
  胡适曾说,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
  或许,林徽因就是徐志摩心目中爱、自由和美的完美而完整的女神化身,并因而痴迷。但问题是,他痴迷的这个所谓的女神化身,和林徽因这个具体的人,是什么样的关系?
  这一点,林徽因给出了答案,她对儿子梁从诫说: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
  这句话的意思或许是说,徐志摩勾勒出了一个完美的女性,并把它套在了林徽因的身上,然后去爱。但是,徐志摩爱的是他套在林徽因身上的那个完美女性的幻象,而不是林徽因自己。
  搜狐鹊桥论坛上一个男子发了一封信,是他追求过的一个女孩17岁时写给他的分手信。这封信中的一段文字,更细致地诠释了这个意思。
  在徐志摩眼里,林徽因是爱、自由和美的化身,在这个男子眼里,这女孩则是灵气、美丽和善良的化身,天地间灵秀,殊几钟此一人。于是,他像徐志摩痴迷林徽因一样,痴迷这个女孩。但也正如林徽因拒绝徐志摩一样,这个女孩也不愿意做女神,她写道:
  也有时想,我之于你是什么呢?或许真的便如徐志摩眼中的林徽因,唯美得脱离实际,只是诗人幻梦中一个无瑕的影子,自己塑造的,只有自己能看见。
  我想,你所恋恋不舍的,也只是李青莲的歌吟,姜白石的词韵,或者小杜、柳七的文采风流吧。是线装的唐宋诗词,绢本的工笔折枝花卉,扬州城中的玉箫明月,秦淮河上的烟波画船,秋夜落在苏小小坟头的半丝冷雨,岁岁年年锁入燕子楼的一缕香魂……
  只不是我,一个活在2003年的、真实并且不可爱的女孩。
    
  不仅被奉为女神,而且还被当作女神一样,得到如徐志摩这般的男子的钟情和无比温柔的爱,难道不好吗?
  林徽因的回答是,她不想被当作女神,不想被夸大,也不想被否定,她只想做她自己。
  她说:据实说,我也不会以诗人的美谀为荣,也不会以被人恋爱为辱。我永是我,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
  而那个女孩则对追求她的男子说:
  你对我的了解有多少呢?
  我的容貌,我的性情,我的思想,我曾经与将来的生活,一切你都看不到。
  我在你心中无非是一具才华做成的躯壳,没有灵魂,没有心。
  这个女孩,和林徽因的答案是一样的,她们都不愿意做女神,都想只做真实的自己。
  这正是她们拒绝痴迷自己的男子的原因。因为,痴迷一旦发生,迷恋者看到的,只是自己投射到被迷恋者身上的幻象,而看不到被迷恋者真实的存在。
  譬如,徐志摩看到的,是爱、自由和美的女神化身,而鹊桥上的那位男子,看到的是灵气、美丽和善良的理想女性的化身,是那个女孩身上看似无与伦比的才华,但却看不到她的容貌、她的性情、她的思想、她曾经与将来的生活……
    
  这种迷恋,不是真爱
  以色列著名哲学家马丁·布伯认为,关系分两种:我与它,我与你。当我们将一个人当作实现自己的目标的对象和工具时,那么,无论这目标看起来多么崇高、伟大和迷人,这种关系都是我与它的关系。在这种关系里,是唯一的主体,而则是实现自己目标和对象的客体。或者,用存在主义哲学的话说,我是主体,而对方则成了他者
  试想,那个将陪伴你一生的人,将你当作客体,将你当作他者。你愿意吗?
  或许,很多人会愿意,因为他们会想,只要和自己钟情的人生活在一起,就足够了。但是,那些有人生智慧的人,会拒绝这样的亲密关系。
  也由此,林徽因最后还是选择了与她青梅竹马的梁思成。甚至,可能都谈不上选择梁思成,或许林徽因的心中,都未曾因徐志摩的痴恋而动摇过对梁思成的爱。她后来的确动摇过,但不是因为徐志摩,而是因为北京大学教授、著名的哲学家金岳霖。
  而那个女孩则给痴恋她的男子的信中,诠释了她以为的爱情。她写道:找一个相守一生的人,未必要完美,甚至未必是至爱,只要同路就好,可以结伴而行,不至一生寂寞,足够了。
  不要以为,这一点很容易做到。实际上,这恰恰是最难的。
  因为,这个结伴而行的人,必定要让你感觉到默契,他必须懂你,你也必须懂他,你们两个都愿意相互陪伴,能够相互抱慰彼此的脆弱。因为,生命中偶然的因素太多,我们柔弱的心灵很容易受伤,很容易破碎,这个时候,一个优秀的异性未必愿意也未必能抱慰你的痛苦,而那个懂你的伴侣,却能做到这一点。
  其实,这个简单的道理,我们都知道,只是会糊涂,会有意看不清。我们常说,理解万岁,这恰恰是因为理解太难。同时,我们却可以看到,迷恋很容易发生,激情式的爱情似乎无处不在。
  究竟哪一个更难得呢?
  显然,是理解难得,是找到一个能抱慰自己痛苦的结伴而行的伴侣难得。相比之下,迷恋倒容易产生,优秀的异性也很容易碰到。
  那么,一个关键问题就产生了:我们为什么那么容易迷恋?
    
  迷恋,源自爱的缺失
  解答迷恋这个外在的关系,要回到我们内心的一个关系上,即我们的理想异性与现实异性的关系。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理想异性的模型。同时,我们还有大量的关于现实异性的信息。现实异性,主要来自于我们的异性父母或重要的异性抚养者。理想异性,则源自缺失和幻想。
  所谓缺失,也就是说,假若生活中那个重要的异性——即异性父母或其他重要的异性抚养者——让我们不满,那我们势必会勾勒一个理想异性的模型。所谓幻想,即是当我们在心目中勾勒这个理想异性的模型时所用的方式。
  所谓缺失,不是现实的父母的缺点,而是指,在抚养孩子的时候,他们有一些什么样的缺憾。如果现实中的异性父母,给了孩子健康的抚育,既给了孩子充足的爱,又懂得给孩子自由的空间,那么,这个孩子就没必要花太多力气在自己心中勾勒那个虚拟的理想异性父母的模型。相反,如果异性父母的一些抚养方式严重阻碍了一个孩子的心灵成长,那么,这个孩子就可能会花大量的力气来勾勒出一个理想的异性父母的模型来,并会经常想,假如我有一个那样的异性父母该多好啊!
  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如果一个人没有从现实的异性父母那里获得足够好的爱,他内心中的理想异性对他而言就越重要,而且这个理想异性,与他的异性父母的差异也就越大。
  这种差异,就是迷恋的根源。如果理想异性与现实异性父母的差异越大,一个人就越容易沉溺于迷恋中。
  譬如,一个男孩,如果他的妈妈对他的爱有巨大缺失,那么这个男孩就会在心目中勾勒一个完美的理想女性的形象。勾勒出这个假想的妈妈后,他会幻想如果有这样一个妈妈,他就会好受多了。
  此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理想妈妈的假想,就会幻化为他对理想女性的渴求。
  由此,一旦他遇到符合他心目中的理想女性形象的女子,他的迷恋就会被强烈激发出来。
  但问题是,他迷恋的,仍然是心目中的理想女性。按照心理学的说法,他是将心目中的理想女性的模式,投射到那个女子的身上。看起来,他迷恋的是那个女子,但实际上,他迷恋的是他投射到那个女子身上的幻象。
  并且,因为他迷恋的是幻象,他看到的,也就只有那个被他严重理想化的幻象,而看不到他的迷恋对象的真实存在。
  或许,这就是徐志摩痴迷林徽因,那个鹊桥上的男子迷恋那个17岁女孩的深层原因。
  在那个17岁的女孩看来,爱情就是找一个结伴而行相守一生的人,未必要完美,甚至未必是至爱。相反,徐志摩的目标却是理想化的,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鹊桥上的那位男子,所追寻的女子,也是非常理想化的,需灵气、美丽、善良三者得兼,是天地间灵秀,殊几钟此一人
  他们的这种理想化,可能正是源自他们内心深处的对理性异性的渴求。
    
  同时符合理想女性和现实妈妈的女子最易激发男人的痴恋
  迷恋源自对异性的理想化,那么,所迷恋的对象,势必要符合迷恋者的理想异性的形象。不过,仅仅这一点还不足以产生最强烈的迷恋。
  我的一个心理咨询师朋友H说,他以前曾深深地迷恋过一个女孩。那女孩一开始对他不反感,但经常提醒他说,她感觉他对活生生的她不感兴趣。尽管他时时都围绕着她转,但那女孩说,她感觉自己总是被忽视,而他似乎仍然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了。
  H的迷恋对象,显然和林徽因被徐志摩追求时所产生的感受有类似的地方。
  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以为,自己之所以迷恋这个女孩,是因为她外向开朗,符合他理想女性的模型。H的妈妈是内向抑郁型的,虽然妈妈很爱他,但也很依赖他,这令他从小就一直扮演妈妈的拯救者的形象。这种形象一方面令他很自得,让他感觉自己在妈妈心目中是最重要的。但另一方面,这种角色也严重限制了他的发展。
  德国家庭治疗大师海灵格说,父母必须帮助孩子发展出向外的动力,即向家庭以外的广阔天地主动探索的倾向。一般而言,这是孩子的自然发展方向,如果让孩子自然发展,他会顺利地走到这一步。然而,有一些孩子的这个倾向被阻断了。这种阻断,有时是父母粗暴地阻止孩子发展,但更多的时候,是父母自己需要黏住孩子,需要孩子做自己或做他和配偶关系的拯救者。并且,当父母主动向孩子索取,要求幼小的孩子满足自己的需要时,几乎没有孩子会拒绝。
  H正是如此,他的妈妈在嫁入H的大家族后,一直被严重孤立。H的爷爷奶奶叔叔伯伯都忽视她,甚至敌视她,这让她一直感到很孤独,而性格也逐渐变得内向抑郁。一直到有了H后,她的这种状况才得以改变,她终于有了一个可以依赖的情感对象。从小以来,H就一直是妈妈的倾诉对象,妈妈将她在这个大家庭遇到的一切困惑和苦恼,都向H倾倒。H也很主动地去扮演这个倾听的角色,不和同龄的小伙伴一起玩,而一直守在妈妈身边。
  这样一来,妈妈得救了。但是,长期扮演这样的角色,H自己的向外发展的倾向被阻断了,他也像妈妈一样变得内向抑郁。而且,也就在这个过程中,幼小的H开始勾勒一个理想女性的形象——外向、开朗、敏感,能将他带向一个更广阔更精彩的天地。
    
  一见钟情的背后自有深意
  后来,遇到那个女孩,符合H的这个理想女性的形象。于是,H不可救药地陷入了痴恋。他自己说,痴恋程度,与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痴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什么会陷这么深?H一直以为,那是因为那女孩太符合他理想女性的标准了。但后来,他才突然明白,其实,他对那个女孩第一次产生感觉的时候,恰恰是这个女孩陷入沉思的时候。当时,我感觉她身上有一些圣洁的光环似的。什么是圣洁?H回忆说,就是一种抑郁的神情!
  也就是说,H如此痴迷这个女孩,表面上是因为她符合他理想女性的标准,但实际上真正打动他的,还是和他的现实妈妈相一致的地方。
  这不难理解。因为,仅仅是幻象,并不能令迷恋者产生那么强的情感。我们之所以会对一个人产生强得不可思议的情感,一般总是因为那个人,强烈地牵动了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关系,即我们小时候与父母的关系模式。
  可以说,不管我们现实的父母现在令我们多么不满或失望,我们都势必曾对他们产生过最强烈的爱。这种爱,深藏于我们的潜意识深处,糅合着我们所有的最原初的爱的体验。一个人,只有能牵动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体验的时候,才有可能唤醒我们最强烈的情感。
  譬如,H遇到过许许多多外向开朗的女子,他为什么不对她们一见钟情,却独独对那个女孩一见钟情呢?那是因为,那个女孩不仅符合了他的理想女性的模型,也有与他的现实妈妈一致的地方。前者,满足了他的意识层面的需要,我要找一个外向开朗的女子,把我带向更广阔的天地;后者,则牵动了他的潜意识深处的情感,让他就像童年早期爱妈妈一样爱这个女孩。这两个因素糅合在一起,令他唯独对这个女孩一见钟情,并从此陷入不可自拔的痴恋中。
  这,或许是强烈的迷恋产生的根本原因。
  前面谈到的三个痴迷的案例,看起来还是比较合理的。毕竟,林徽因那么出色,那个17岁的女孩那么优秀,而H所迷恋的女孩漂亮又迷人。
  不过,还有不计其数的、看上去都不合理的迷恋。
    
  被迷恋者感受不到真爱
  26岁的广州女孩Lisa对我说,她几次陷入痴恋中。直到有一天,她才恍然大悟,发现她的几次痴恋都有同样一个模式:爱上一个外地的、大龄的男子,两人爱得不可自拔,于是商量住到一个城市,但等住到一起后,她却没了感觉,于是分手。
  这个模式,几乎完全是她童年时与爸爸的关系模式的再现。
  原来,5岁之前,Lisa一直是和妈妈一起生活,而爸爸一直在外地,并且因为工作的特殊性,一年都不能回来一次。那时,她对爸爸一直非常渴望,而爸爸每次回来也对她极其宠爱。6岁时,爸爸终于调回了广州工作,一家人终于团圆了,但Lisa迅速陷入失望。因为,爸爸回来后,对她要求非常高,为了把女儿塑造成一个优秀的女性,他用了很多粗暴的方式。这给Lisa埋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让她觉得,原来爱就是相见不如不见,而且也让她开始憧憬与爸爸相反的男性——温柔、多情、宽容。
  她意识上,也的确按照这个模式去找恋人的,但奇特的是,她找到的清一色都是表面上温柔、多情而宽容,但实质上却是粗暴缺乏耐心的男子。其实,Lisa对此也有所觉悟,她说,如果一个男人只是温柔多情的话,她会受不了,觉得他们缺男人味,只有当一个这样一个男人展现出另一些特质后,她才会不可救药地爱上他。这和H的案例一样,都是必须找到那种既符合意识上的理想异性又符合自己现实的异性父母时,他们才会产生深深的迷恋。
  并且,就如童年时与爸爸的关系的完美再现,当还在两地时,Lisa会对男友充满渴望,两人的关系是遥远的如漆似胶,但一旦到了一起生活,关系就会陷入危机。Lisa会经常失控地发脾气,而男友也会对她有很多要求,而且很粗暴。
  像Lisa这样的故事,我最近听到了好多个。
  迷恋之所以容易发生,是因为我们的童年很容易遇到爱的缺失,这导致我们很容易会幻想完美的异性。于是,太多的人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对理想异性的幻想,一旦遇到符合幻想条件的异性,迷恋就被激发出来了。如果像HLisa一样,遇到了同时符合理想异性和现实父母的一些特征的异性,就很容易陷入了不可救药的痴恋。
  只是,迷恋者很容易收到挫折,因为被迷恋者即便一开始被感动、被迷晕,而投入到迷恋者的迷恋陷阱,但他们早晚会发现,迷恋者对真实的自己并不真正感兴趣,他们爱的,只是他们投射到自己身上的幻影。没有人喜欢做别人的幻影,于是,被迷恋者很容易转身而去,不管迷恋者看起来多么优秀,都决然地离开了。
  因为,和狂热的迷恋者在一起,被迷恋者只会感觉到孤独。



 
amon @ 2007-02-19 18:33

2007-02-15 01:07:16   来自: iron (深圳)

  原来我们每个人都是要注定独自撑过这个拥挤凉薄的世间。
  
  需要暗自的不断的鼓励呢。
  
  如果一个人的力量不够强大。会很容易放弃的吧。
  
  我们要,
  
  把所有的伤心和失望变成鼓励和温暖~
  
  不管在什么样的境地下,都要好好的/
  
  完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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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这样的自己。

沉静又美好。

内心坚定而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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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1 14:51:41:
泪小鱼

  和他关系很怪。彼此深爱。真的。一点不矫情。真的是彼此深爱。我知道不管我怎么了这个世界怎么了,他仍是那个会把我当作公主来爱的人。真的就这么笃定。
  
  可是我们老吵架。学不会妥协。一个对一个有无尽的期望,希望连幸福也一一安排完美。另一个则拼了所有不分对错全盘反抗,从无乖顺之意。而且两个人一生气就朝最能刺伤对方的地方捅刀子。激烈争吵。跺着脚。有时还摔东西。每一次都是真的恨。因为相同的血液心脏都不是特别好。吵的气喘嘘嘘仍是一脸的恶毒像,还有对对方刻骨的憎恨。事后想想觉得两个人都真无聊。
  
  不是不内疚的。但是两个人都这样倔强。拒绝让对方知道自己的爱,或者自己的伤。
  
  某天好像是和男友坐公交。我说起苏州河里周迅问如果我不见了怎么办?男演员说找。周迅说如果找不到呢。男的说一直一直找。
  
  我看着陌生城市的车水马龙,突然很坚定的说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男人的话,那就是我爸爸。
  
  然后鼻子就酸了。
  
  我真是个变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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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this hand,I`ll lift your sorrows,your cup will never empty,for I'll be your wine.
With this candle,I`ll light your way in darkness.
With this ring,I ask you to be mine



 
amon @ 2007-02-10 22:32

      你知道一个女人的事情。她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长篇大论。在涉及自身的问题上谨小慎微。她是黑暗里局促地半开盖子的罐子,守口如瓶只因为害怕没有人想听。她喜欢探究细枝末节的深层动机,你觉得她的眼睛是敏感的玻璃透镜。她很温和,尖锐的倒刺都在皮肤底下针尖朝着自己。她笨拙地做着其他孩子轻而易举做到的事,并试图不袒露内心的警惕。
  
  你知道她,她有无谓的先天性自我沉溺,像蚌类一被针扎痛,就收缩回脆薄的壳里舔抿身体。她常常是灵魂封闭的,却有艳丽的花纹和思想开放的吸收状态。你以为她不近人情,有时又甜美得令人吃惊。她走极端路线却不自知,感情的平衡力糟糕,对宁静无从下手,对暖意充满渴求。她很矛盾,你看见她脸上黑和白之间的光与影,紧咬嘴唇显出倔强的残忍轮廓,微笑时生涩的线条,一边后退一边期待着谁收服她,让她的防备全军覆没。
  
  你以为她复杂。她有一些秘而不宣的梦魇。被谁抛弃,被谁念念不忘地把疼痛一提再提。偶尔她是佛洛依德的信徒,用他暧昧的理论解析童年时的阴霾往事,想判断她的匮乏症是否依旧有药可医。她站在阳光下笑,像天真鲜嫩的蘑菇,却扎根在溃败的腐殖质上面,你怎么要求她完美无缺呢,她已经花了漫长的时间来收敛起自己的胆怯和软弱。她想接纳你。这似是坚韧的意愿。她愿意把她长期以来对情感交换的生疏置之不理。
  
  你没有走过她走过的路,听过她听过的自相矛盾的重重故事,你没有怀疑过父亲是否蓄意谋划过抛弃,母亲有几成爱你。你认为她的怀疑和恐惧是毫无道理的幻觉,是带有悲剧意味的自欺。她不想辩驳亦无从开口,她羡慕你和其他人的幸运,从不需要看到她一直想摆脱的幻境。
  
  你懂得她很顽强不惧怕创伤,她很温柔理智,从未暴露自己的不悦,亦不懂得怎样发脾气。她在少女时期就清楚,眼泪和申诉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也因为这份知晓,她丧失了流露不满的能力。可是对她的真诚你不必质疑。她被隐瞒的单侧世界里长大,所以有坚定的意志,选择不欺骗你和自己。
  
  她是谁并不重要,你曾经遇见过,或者以后也会遇到。她是有保护膜和警戒色的女人,身上有某些看不见的伤痕,可以被敏锐的眼睛辨别出来,也容易被迟钝的神经忽略过去。你卸掉她的铠甲,要耗费掉比其他人更加久的时间。可是你应该要懂得,她像所有的女人一样,能够在盛大的温暖和宠爱中感觉到安全,即使她绝口不提。她像动物般凭借本能寻找食物水源沿路迁徙,直到在水草茂盛的地方定居。
  
  你知道,每个人都经历着这样的流浪和寻觅,只是程度深浅不一。她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亦无打算要对成长起来的背景抱怨和计较。如果你遇见这样的女人,某一天她犹豫地,小心翼翼地,对你说起关于她有伤痕的童年,她的阴影和光明,哀伤和期望的故事。那么她是在把自己最柔软的心打开给你看。你要知道,这对她来说,并非容易。然后,笑笑说,我懂得。
  
  那么,这样就可以。

 



 
amon @ 2006-12-29 00:21

这是个神秘之地,达尼,就像一座神殿一样。你看到的每一本书,都是有灵魂的。这个灵魂,不但是作者的灵魂,也是曾经读过这本书,与它一起生活、一起梦想的人留下来的灵魂。每一本书,每一次换手接受新的目光凝视书中的每一页,它的灵魂就成长了一次,也茁壮了一次。我父亲第一次带我来这里,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这是个历史悠久的地方,说不定和这个城市一样古老呢!没有人知道它确切的存在时间,大家也不晓得创立者是谁。我就把我父亲告诉我的都跟你说吧!当一座图书馆消失的时候,当一间书局倒闭的时候,当一本书迷失在记忆中的时候……知道这个地方的人,我们都确定绝对能在这里找得到。那些没有人记得的书、迷航在时间之河里的书,永远都在这里等待新的有缘人,赋予它新的灵魂。我们在书店里卖书、买书,事实上,书并没有主人。你在这里看到的每一本书,都曾经是某个人最要好的朋友。现在,它们拥有的就只有我们了,达尼。你觉得自己有办法保守这个秘密吗?

在眩惑的光线下,我的眼神早已迷失在无尽的远方。我点点头,父亲微笑以对。

 你知道最棒的事情是什么吗?
    我默默地摇着头。

 “根据传统,第一次造访这个地方的人,可以随意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保存它,并且确定它永远不会遗失,永远保有生命力。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承诺,必须用生命做担保的……”我父亲解释道。今天轮到你了。
       
我在那个充满灰尘和旧书味的迷宫中,漫游了将近半个小时。我的手扫过书架上的每一本书,但始终不知道该挑哪一本才好。有些书太老旧,连书名都剥落了;有些书名我隐约还看得出来,但有很多已经根本无法辨识了。我走遍螺旋形的走道和长廊,成千上万本书与我擦身而过,偏偏我就不认识它们。忽然间,我的脑海里兴起了一个念头,这一面又一面书墙上堆放的书,每一本都是等待我去探索的宇宙,在迷宫外的世界里,生活不过就是下午踢踢足球、听广播剧,获得一点点注目就满足地不得了。或许是这个念头使然,或许是运气,或许是运气的表亲──命运的安排,我就在这时候挑中了我要的书。或许是那本书选上了我呢!它安静地占据着书架上的一个小角落,酒红色的封面,烫金的书名在这个幽暗的空间里特别醒目。我走近书架,手指轻抚着封面上的烫金书名,一边在心里默念着:

       
这本书的书名和这个作者都是我从来没听过的,可是我无所谓。就这么决定了。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抽出来,翻开书本,书页像飞鸟振翅般的散了开来。脱离了书架上的小牢笼,这本书抖落了一地灰尘。我对于自己的选择感到非常满意,接着,我把书夹在腋下,面带笑容地继续我的迷宫之旅。或许是令人眩惑的气氛作祟吧,我总觉得《风之影》这本书多年来一直在等我,说不定在我出生之前,它就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了。

 

FROM   THE SHADOW OF THE WIND



 
amon @ 2006-11-17 13:36

后来,有很多人追问过我毛毛和高安分手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好象我应该知道内情似的,我确实知道,可我说不出来,因为那关系到女生之间的派系斗争,我不想临毕业了还掀起一场轩然大波,于是,只有沉默、再沉默。
  毛毛告诉我她难以自拔地喜欢上邓朴闵是在高中最后一次春游的午餐上,当时我正坐在郊外的一棵大树下啃面包,不一会儿,毛毛便悄悄地坐到了我身边,我把手里的面包掰成两半分给她,她咬着咬着,眼泪就滴到了牛仔裤上。

  我问她,你怎么了?她忧郁地告诉我,她不想再和高安保持那样的关系了,我惊讶极了,问为什么,她说,我只告诉你一个人,我心里有了别的男孩。不知道怎么搞的,我一下子就猜到那个人就是邓朴闵,毛毛果然默认了,并且很肯定地告诉我,并不是因为他常和高安在一起,大家相处久了突然就有了感情,而是自从他进我们班的第一天起,她就喜欢上他了,这完全超出我的意料之外。

  春游之后,毛毛就和高安分手了,直到高中毕业,她也没向邓朴闵表白。

  我不太清楚他们到底是哪天分的手,只记得高安在一次化学模拟考试中交了白卷,那天班主任把他叫到办公室谈了很久,之后,一切都好象没有发生过似地平静了下来,只有我们这些始终对他们满怀希望的傻瓜,还在替这段早逝的爱情黯然神伤。

  高安和邓朴闵也是在那段时期疏远开来的,所以我确定,高安已经知道毛毛为什么执意要和他分开了。

  事实上,那段日子,因为身边也有奇怪的事情发生,我的心情也不好。

  班里有人开始偷我的东西。

  每隔三五天我就会丢失一些文具,橡皮、三角尺以及活动铅笔,我知道那纯粹是欺负人的恶作剧。

  我没工夫去计较这些无耻的琐事,但是,心情却不自觉地难受起来。

  毛毛和高安分手了,我那公主和王子的幻影也破灭了,除了埋头苦读,我找不到别的寄托,在这种压抑的状况下,还要时刻提防小偷的袭击,真是倒霉透了。于是,我以时间不够为由向邓老师提出不再给邓朴闵补习的要求,邓老师也知道会考马上就要开始了,便答应我补完最后两节就结束,而我却因为毛毛和高安的关系,以及自己情绪的不稳定,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履行最后的承诺。

  直到高安和邓朴闵绝交。

                 

  我走进大堂,面对电梯,强迫自己把脑袋抽空,回到求职这件正事上来,结果发现那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路上,我似乎已经完全陷入这段回忆里了,而且思维好象也跟着活跃兴奋起来,早上接到高安电话的时候,我还是很平静的。

  幸好等待面试的队伍排得很长,我有足够的时间继续我的回顾。

  高安和邓朴闵是怎么绝交的呢?

  我仔细冥想,突然微笑起来。

  是邓朴闵,他打了高安一拳,原因至今还是一个谜。

  那个黄昏现在想起来还是有点不堪回首,不过,也正因为有了这个黄昏,我才从高安的感情旋涡中彻底遁逃出来。

  准备会考的那段日子,大家都很忙,除了温课还急吼吼地互相交换起留言手册和毕业礼物来,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高考就意味着分道扬镳,谁还会有心情搞这些,不如趁早留个纪念。除了高安和毛毛,我没什么朋友,而且我知道高安心里对毛毛还是有感觉的,于是便自制了两个钥匙扣,委托毛毛替我转交给高安,其实,是想制造一个机会让他们在毕业前再推心置腹地谈一谈,解除原有的误会。

  那天放学后,我刻意等到所有人都走了才去车棚,原以为那里就剩下我一辆车,没想到高安和毛毛的谈话尚未结束,两个人呆呆地倚在各自的自行车前面,离他们不远的角落里还孤零零地停着一辆,不晓得是谁的。

  无奈,我只好躲起来耐心等待,就在这时,我听见高安对毛毛说:既然你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毛毛回答,因为他不喜欢我。

  你怎么知道?高安很惊讶。

  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也许是其他班的女孩子,否则他不会直到现在还是不睬我。

  高安默不作声,可是,我却隐约感觉到他的心很痛。

  那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他果然主动把握了时机,可是,毛毛却始终没有回答,后来我才明白,她虽然不说话,头却象拨浪鼓似地一直摇。

  僵持片刻,毛毛终于把我的礼物拿出来,但是,我万万没想到,她竟然神经搭错,把我的秘密说出来了。

  她对高安说,喏,这是芸蓝要我交给你的毕业礼物,其实她才是真正最喜欢你的人,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为什么你始终没有意识到呢?

  高安接过我的钥匙扣,愣愣地看了一会儿,突然扔到了地上。

  我喜欢的是你,又不是她,你把她的东西给我算什么意思,丑死了,我不要。

  我看不见毛毛的脸,只感觉她很生气。

  就在这时,我背后突然窜出一个高大的人影,象被惹毛了的猛虎似地扑到高安面前,咚一拳打在了他英挺的鼻梁上。

  我顿时明白过来,那辆剩余的自行车原来是邓朴闵的。

  男生打架,我们女生只有观看的份,寥寥几个回合,高安的鼻血就流了下来,而邓朴旻的嘴角也肿起一块暗紫色的瘀青。

  那场架显然不是为了我,虽然邓朴闵是在高安刺伤我的那一瞬间跳出来的,可是,我还不至于自作多情到那种地步,那种情形,谁看了都明白是两个男生为了一个女生而进行的战斗,胜负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谁掌握了主动权。

  高安的仇恨理直气壮,邓朴旻对毛毛终究还是有那么点意思。

  为了结束这场没完没了的战斗,我勇敢地上前去抓住了邓朴闵的胳膊,对他说,今天要补课,再晚就来不及了,硬是把他掳回了教室。

  直到屁股坐下来,我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委屈地大哭起来。

  邓朴闵也不管我,继续津津有味地翻开他的武打书,过了很久才恶声恶气地骂道:你能不能闭嘴啊?吵死了。

  我擦干眼泪,把厚厚的习题手册摔在课桌上,用红笔唰唰唰勾了一片,扔到他面前。

  这些全部要做完,现在马上就开始做,不做完不许回家!

  他不可思议地瞪了我半晌,问道:你是不是有病啊?

  我想回瞪他,可是,忽然间不知所措了。

  他的眼神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异常温柔,故意要安慰我似的怔怔地瞅着。

  从来没有一个人那么长久地注视过我的脸,导致我的双颊立刻变成了刚出炉的烧饼,又红又烫。

  再看,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我恨死了,觉得他正在放肆地对我实施精神虐待。
  你相信奇迹么?他又开始胡言乱语。

  不相信,我没好气地回答。

  就象没人会相信你这样的家伙能考上大学,我这样的家伙会赢得爱情。

  哦,原来是这样,他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然后又追问道,那你觉得怎么才能让你相信这世界上有奇迹呢?

  这个问题我到从来没考虑过,但是经他无意中提醒,我猛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于是,我告诉他,十八岁成年的时候,我曾经期待过有人能送我一件我从小一直渴望但又没有勇气说出口的礼物,可是,那年的生日过得相当平淡,就连我的父母也搞不懂我到底想要什么,如果有谁能猜到我当时想要的那件东西,我就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奇迹。

  邓朴闵皱着眉头冥思苦想,找不到答案有点泄气,只好拿出纸来乖乖地做题目。

  我们不再讲话,就这样一直坐到天黑。

  那天晚上,他很反常,第一次在我面前把习题全部做完,而且居然还有两道答案做对了!在校门口分手的时候,他忽然想起来问我是不是还欠他一节课,我说是,他便主动提出周五老时间再补上。

  你一定要来啊,这样我们就谁也不欠谁了?他装模作样地提醒我。

  笑话,他以为我会相信那一拳是为我打的?

  我白了他一眼,勉为其难地点点头,心想,答应人家的事还是应该有始有终,跟他耗了那么久,也不差这一回。

  结果,星期五那天我发烧了,根本没去上课,当然也就没能履行和他的约定。

  当晚,很意外地,接到了邓朴闵的电话。

  他依旧阴阳怪气地问,你还活着吧?

  我又不是红颜薄命,诅咒对我不起作用。

  我毫不客气地回敬他。

  他在电话里窃窃地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和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同班同学有了那种很亲密很舒服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人在我生病的时候打电话给我,他是唯一的一个。

  接着,会考开始了,我、毛毛与邓朴闵和高安,虽然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考场,事实上却离得很近,最后一次看到他们俩,是在考场边上的一个小吃店里,那时侯天气已经很热了,他们却点了两碗辣肉面,一边谈笑风生一边大汗淋漓,好象又恢复到先前的和睦。毛毛生怕她一出现又要惹出争端,坚持不进去和他们打招呼,于是,我们就绕过那个小店直接去吃麦当劳了。

闪过店门时,我记得自己好象还回头看了一眼,邓朴闵似乎也注意到我,想开口说什么,可终究还是咽了回去。

  他满嘴辣油的样子很滑稽,好象一只偷吃后忘了擦嘴的土拨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想起我的记忆里还曾经有过他这么一个人,而且,面容如此清晰、生动,好象一切就发生在昨天。

  或许,是因为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的缘故吧。

                 

  面试顺利结束,但我还是对自己不抱太大的希望,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反正我注定是那种必须忍辱负重,艰难地挣扎在社会边缘的人,所谓的奇迹,只属于上帝的宠儿,我永远不必为此做无谓的等待。

  可是,三天后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很偶然地在大街上遇到了高安,我们在沿街的一家咖啡馆里坐了二十分钟,然而,就是那短短的二十分钟,竟然改变了我整个人生。

  高安问我,你为什么没来呢?

  那天我有面试,走不开。

  我说的是事实。

  我有东西要给你,结果你没出现,我本来想打电话问你地址,好帮你送过去,幸好碰上了,省得我再跑一趟。

  什么东西?

  我很奇怪,想不出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还记得那个卷毛邓朴闵么?他问我。

  记得,他现在怎么样?在干什么?

  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我更奇怪了。

  邓朴闵差点成为你的大学校友呢!

  你是说,当年他考上了交大?我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高安大笑,说,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邓老师的表情跟你一模一样。

  不过,很快,他又安静下来。

  后来呢?我兴奋地追问他,你说差一点,为什么差一点?老师把成绩搞错了?

  高安突然凝视我,眼里流动着我不熟悉的,很深邃很奥妙的东西。

  他是个倒霉的家伙,还没开学就被车撞了。

  我感到胸口一阵紧缩,闷闷地喘不过气来。

  你是说,他
……
  邓老师哭死了,高安悠悠地叹息。

  好不容易他有出息了,突然就这么没了,换了谁都承受不了。

  我心里很难过,不知道该说什么,想着自己前两天才刚刚回忆起他的样子,而他,却早在好几年前就不在人世了。

  这时,高安从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牛皮信封交给我。

  在他的遗物里发现了这个,邓老师要我转交给你。

  那是一只很普通的信封,封口用玻璃胶封得密密麻麻,封面上写着:朱芸蓝同学亲启

                 

  我想可能是他给你的毕业礼物吧,高安忍不住说道。

  我当着高安的面把信封拆开了,里面噼里啪啦滚出一大堆破旧的文具,橡皮、三角尺还有活动铅笔。

  我哭笑不得,原来那个可恶的小贼是他!

  有张卡片,高安一眼就从橡皮堆里挑了出来。

  我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四个字:自信=奇迹

                 

  我一时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送我一张卡片?这卡上的句子很显然跟这些偷来的文具毫无关联。

  我思忖片刻,蓦地意识什么,重新把信封拿过来摸,果然角落里还藏有一块小小的突起物,于是,我把手伸进去将它取了出来。

  就在我看清楚那是什么的同时,我的眼泪突然汹涌地夺眶而出。

  那正是我迟到的十八岁礼物。

  一支精美的,粉红色唇膏……



 
amon @ 2006-11-17 13:29


                                       奇迹

                                    by  沈星妤   
  


    接到电话,有一刹那我想不起来高安是谁。

  翻开同学录,原来是他。

  怎么把他也忘了呢?

  我看着镜子,开始回忆高安高中时的样子,可是,这个从十四岁起就驻扎在我心底的人,现在却连个模糊的剪影也想不起来了。

  他是瘦高个么?也许不太高,眼睛很小又或者很大,总之颇有神采,当时,好象有很多女生倾慕他,我也是其中之一。

  高安谈不上是我的初恋,否则我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给忘了。

  高安问我,你现在如何?

  我说,还是老样子。

  他又问,同学会你来不来?

  我说,看时间吧,最近在找工作,很忙。

  他笑了,说你是高材生,还担心找不到工作。

  我觉得他在嘲笑我,以前,偶尔,他也这样。

  你知道我不相信奇迹的,我回答。

  奇迹?他有些吃惊,听不懂的样子。

  挂断电话,我为自己莫名其妙的话感到尴尬,可是,我的确记得念高中的时候曾经和班里的某个同学谈起过有关奇迹的话题,如果那个人不是他,那又会是谁呢?

  我的眼睛又回到镜子里,想着下午还有一场面试等着我,虽然,对于握着简历四处奔波的日子已深感厌倦,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不是这面镜子每天提醒着,我就是我,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说不定我人生会变得更加盲目。

  是啊,我就是我,倘若我不是我,过去可能就值得回味一些,现在可能就值得努力一点,将来可能也会有些许灿烂。

  很可惜,直到现在,我还是我,因此,任何奇迹都不可能发生在我这样的人身上。

                 

  面试的公司在黄浦江对岸很遥远的开发区里面,听说,每日有班车接送的待遇,不过现在我只能象蚂蚁一样潜入城市的地下,从一辆地铁爬向另一辆。

  路上我渐渐地回忆起一些往事,零零碎碎,断断续续,连贯起来又好象都集中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年里,也可能是我记错了,因为唯一能够肯定的是,我那段完全不值得一提的单恋,事实上从青春期就已经开始了。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高安的呢?现在想想,甚至有点瞎起哄的味道,因为喜欢他的女同学太多了,而我之所以会和他成为朋友的主要原因来自我的好朋友毛毛。

  毛毛到底叫毛晶莹还是毛静颖我已经无法确定,不过,她的相貌我到是记得相当清楚,用当下很时髦的词汇来形容的话,清纯美少女已绰绰有余,又或者还不够贴切,对于美丽的词汇,我自幼就非常陌生,如今依旧如此,这和我与生俱来的缺陷有关。

  我是一个兔唇女孩,嘴瓣的裂缝一直延伸到鼻洞下面,母亲告诉我,出生的时候由于血肉模糊,医生险些以为是外星人,那时侯整容技术差,寥寥几针粗糙的缝合线把我整个上半唇都吊了起来,露出半颗虎牙,那副狰狞的模样让我在幼稚园里度日如年。后来,母亲又带我去做了一次手术,好歹把牙给藏住了,但是,丑陋的本色却丝毫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淡化。

  从来没有人用美丽的词汇形容过我,因此,我也不晓得该怎么准确地形容别人。

  我相信,毛毛应该从幼稚园起,就是那种让男孩子半夜梦到都会傻笑出声的可爱女孩,当时的我根本想不到她会愿意和我这样的人呆在一起,很多同学在背地里议论,她是为了接近高安才和我交朋友的。从初三直升那时侯起,我和高安就一直轮流坐年级第一的位置,高安是从初二下半学期突然窜上来的,至于我,从来就不曾为自己高人一等的智商骄傲过,那明摆着是老天的恩惠,为了弥补他创造我时不小心犯下的错误,对于我个人来说并无实在意义。我一直以为书念得好的多半和我一样,不是个性古怪就是丑不忍睹,可是,高安却帅到连实习教师见到他也要脸红的地步。

  我并不是为这才喜欢他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他的头脑。

  高安是唯一一个在智慧上与我同等的男生,他颠覆了我的清高,让我在自卑面前不知所措,对我来说,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神。

  因为连年的省市级数学竞赛,我和高安经常在一起集训,接触的机会比较多,高安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他,而他更不可能喜欢我,所以反到相处得挺融洽,由于他的关系,我承受的讽刺和嘲笑比以往多出一倍,直到毛毛的出现。

  毛毛和我成为好朋友之后,大家的目光便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她的身上,尤其是她和高安出双入对的时候。坦白说,我到是从来没嫉妒过毛毛,真正让我嫉妒的是高安,他得天独厚的表里合一无时无刻不和我的内外不协形成强烈的反差,那种对比连我自己都感到触目惊心,何况是别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应该感谢毛毛的,虽然她的出现扼杀了我对高安长久以来的痴心妄想,但同时也及时帮助我,从那种无形的压迫感中解救了出来。

  他们是金童玉女,理应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我本来就是一片残破的绿叶,就连毛毛和高安也时常会友善地嘲笑我一下,可见,当智慧得不到美貌保护的时候,就会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我多么努力地在面试官前面表现出自己最出色的一面,然只要对方的眼光在我脸上惊愕地停留三十秒,我便清楚地知道他手中的简历和上面刻意放大的高学位,和一张废纸已经没有区别了。

                 

  我和高安是在他和毛毛正式建立暧昧关系以后,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的。

  这对我有点难,因为我心里始终还是对高安存有少女本能的幻想,不过,我尽可能把这种幻想丢到一边去,尤其是高中最后那一年里,毛毛和高安几乎被全校师生默认的亲密关系让我清醒地意识到,对高安的迷恋终将成为我青春岁月中永恒的秘密,再也没机会向任何人表白了。

  于是,我便把美妙的幻想寄托在毛毛和高安的身上,说起来真可笑,我甚至幼稚地想到若干年以后,我会同高安和挺着大肚子的毛毛在大街上不期而遇!

  我想,现在的青少年应该不会有我那样愚蠢的幻想吧,如今,当街牵手的少男少女比比皆是,而我们那时候所谓最最亲密的男女关系,也仅限于早自习的时候一同走进教室,或放学时在车棚里互相等待,结伴一起回家,就连在图书馆看书,也必须面对面以示坦荡。

  其实在我看来,这种行为只会起到掩耳盗铃的反作用,不过,毛毛和高安就不同了,虽然蠢蠢欲动的情愫让毛毛的成绩略有下滑,但仍能保持在前五名的位置上,所以,老师们也不便轻易干涉他们,怕多管闲事反而搅乱了两个优秀学生坚定的意志。而同学中,那些被初恋冲昏头脑正踌躇在前途边缘的家伙,或是成绩优异却连一张喜欢你的小纸条也没有收到过的孤独人,则是打心眼里羡慕、憧憬着他们安全而又微妙的恋爱关系。

  毛毛和高安就象是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每个人都希望他们能坚持到高中毕业,然后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好让所有目睹他们一路走来的人也能分享到一点小小的幸福。

  在高中毕业前夕,那段压力重重的非常时期里,他们的爱情是我们混沌的眼睛里所能看到的,唯一充满希望和活力的东西。

  只可惜,会考还没开始,这个支撑着我们每个人纯真而又美丽的信仰就破灭了。

                 

  转往二号线的途中,我被一个陌生的男人狠狠地踩了一脚,他粗鲁地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厌恶地逃跑了。

  我的脚指头疼到麻木,心里没什么感觉,这样的遭遇对我而言就象吃饭那样习以为常,唯一要做的就是把瞬间的不快抛之脑后,告诉自己,那只是和我的生活没有关联的陌生人,不必太在意。

  不过,我还是漠然地看了男子一眼,他的背影很快就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

  兴许是他吧,那个和我讨论过奇迹的同学。

  列车重新启动的刹那,我清楚地想起了他,那个高中时代除了高安,唯一和我有过交集的男同学,虽然交往的时间不长,算起来大概只有几个月,但是,他的出现的确为我们增添了一些有趣的回忆。

  因为时间太短,后来一直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不过我相信,倘若有人突然提起他的名字,没有人会不知道。

  他是教英语的邓老师的独生子,叫邓朴闵。

  邓朴闵是最后一学期突然转进来的,我记不得他的学号,抑或根本没有。

  那个家伙很有名,不是因为他特殊的身份,而是因为他的成绩突破了我们学校最差的差生所创造的历史记录,这就是为什么他来了之后,邓老师的脸上就再没了笑容。

  据说,邓老师不顾颜面特地将儿子安插在身边,是为了能亲力亲为严加管教,兴许还能在最后时刻创造出奇迹来,可惜无济于事,会考一结束他就消失了,我估计,他连高考也没有参加,这样至少避免了落榜的尴尬,虽然那早就已经是默认的事实。

  本来,说什么我也不会和这么差劲的男生扯上关系,可是会考前夕,邓老师拜托我一周两次为邓朴闵补习数学,当时我并不愿意,可又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将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他的身上。

  回想起来,那可真是十足的浪费,那家伙每次坐在我面前,不是发呆就是乱画,一开始我还喋喋不休地和他讲解习题,后来,发现根本是对牛弹琴,于是,我对他说,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我不会告诉你爸爸的,接下来的几个月,补习就变成了自修——我做我的考卷,他看他的金庸。

  有一天,他突然问我,你挺喜欢高安的是吧?

  我被吓到,心想他的眼睛是不是具有诡异的穿透力?

  他知道击穿了我的心事,便得意地笑起来,从此以后,我更加讨厌他。

  其实,那时候,班里有不少女同学在背地里偷偷地议论邓朴闵,认为他的脑袋并不象老师想得那么笨,甚至还有人拿他和高安作比较,直到现在,我还是认为那是对高安的侮辱。

  和高安比起来,邓朴旻的确有那么点不同。

  高安属于眉清目秀很干净的那种男孩子,而邓朴闵的特色却是一头棕褐色、乱七八糟的卷发,虽然我很不愿意承认,但严格来说,他的五官长得比高安更大气更英俊,有着一种超越我们那个年龄的成熟味儿。

  高安个性温和随意,对谁都笑嘻嘻的,非常讨人喜欢,可是邓朴闵却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我原本以为他孤僻的性格是自卑造成的,后来才发现他对于自己当时的状态,不仅相当满意还有着一定程度的骄傲。

  他好象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天才,而我们统统都是蠢蛋。

  补课无聊的间隙,他会突然和我探讨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题,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有的甚至深奥到了哲学的范畴,我搞不懂他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一个对基础知识一窍不通的人,却对许多当时我们根本不会去接触的事物有着独特的见解,那种不怀好意的卖弄让我在这个差生面前一次又一次地无地自容。

  我觉得他是故意的,这让我对一周两次的补课感到疲乏,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要象个白痴一样地任由他耍弄?我从心底里厌恶他,因为在高安面前,我至少还有一种在智慧上平等的感觉,可是,在他面前我却变成了一个无知的小丑,丧失了所有的自信。

  我的人生已经注定要笼罩在丑陋的阴影里,他凭什么还要夺走我仅存的优越感呢?

  我真希望所有的人都讨厌他,孤立他,将他视为恬不知耻的怪物。

  可惜,事与愿违,他才进我们班短短一个月,就让女生不知不觉分成了两派,一派仍然和我一样,忠诚地捍卫着对高安的爱慕,而另一派却无可救药地迷恋起邓朴闵来。奇怪的是,所有男生里头,高安偏偏还是唯一一个对邓朴旻另眼相看,颇有赏识的人,他们并不关心女生之间的明争暗斗,反而成为了好朋友,这便意味着我和毛毛会因为高安的关系,常常和他有近距离的接触,而他又深知我的秘密,这简直让我难以忍受。

  就在我想尽办法要摆脱他的时候,很突然地,高安也和邓朴闵疏远了。

  我早就料到会这样,他们根本就是不搭调的两个人,然当我知道这其中的缘由时,又禁不住为他们脆弱的友情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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